近期,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青海省加快提升旅游業發展行動方案》,現將方案有關內容摘編如下:
根據國家旅游“三步走”戰略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為實現“持續打造大美青海,努力建成旅游名省”戰略目標,確保各項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青海時的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貫徹新發展理念,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圍繞全面落實“四個扎扎實實”重大要求,聚焦聚力“四個轉變”,落實全省第六次旅游發展大會精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破解難題為導向,以轉型升級為主線,以加快推進旅游投資和旅游產品開發為重點,整合優勢資源,優化空間布局,突出項目帶動,提升服務品質,努力發展全域旅游,打造“大美青海”旅游升級版,推動青海旅游業規模、質量、效益綜合指標不斷提升。
二、行動目標
全省旅游業發展重點在六個方面實現新突破。
(一)提升龍頭景區品質,基本達到全國一流水平。提升青海湖、塔爾寺、互助土族故土園等國家5A級旅游景區品質,力爭祁連卓爾山·阿咪東索旅游區、金銀灘—原子城景區、茶卡鹽湖景區、西寧市博物館群等成功創建國家5A級旅游景區,并打造成為全國一流水平的旅游景區。
(二)大力促進項目投資,構建全域旅游發展格局。加快推進旅游景區、旅游度假區、旅游綜合體、旅游小鎮、風景廊道、自駕車旅游服務體系、鄉村旅游、旅游新業態等項目投資,整合社會資金,加大旅游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力度,完成3000億元旅游總投資(旅游重點項目建設1000億元,基礎設施建設1000億元,支撐體系建設1000億元),使旅游業成為青海投資熱點和經濟發展新引擎,形成“一圈三線三廊道三板塊”的全域旅游新格局。
(三)發展指標迅速提升,旅游成為經濟支柱產業。2019年,全省年接待游客3750萬人次以上,省外游客比重達60%以上,旅游綜合收入達到490億元,旅游人均消費達到1500元,旅游業直接從業人數達到16萬人,間接從業人數超過80萬人,旅游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5%,成為經濟支柱產業。
(四)持續打造“大美青海”品牌,努力建成旅游名省。整合全省優勢旅游資源,豐富大美青海產品、品牌體系,強化天空藍、湖水藍的青海“藍”品牌形象,深化高原綠、草原碧的青海“青”品牌形象,優化江源美、山河壯的青海“清”品牌形象,深化文化深、風情醇的青海“情”品牌形象,優化雙車廊、風景道的青海“道”品牌形象,推動青海旅游從形象營銷向產品營銷轉變,將“大美青海”的美作為服務標準深化落地,落實到旅游服務的各個環節,提升美的體驗,實現建成旅游名省目標。
(五)搶占旅游發展新高地,走出全域旅游新模式。搶占發展制高點,建設成為中華民族特色文化旅游目的地,國家生態旅游目的地、國家絲綢之路戰略支點上新興的黃金旅游目的地,建成全國生態旅游和自駕車旅游示范省。以生態保護理念引領,以全域旅游統籌發展,以風景廊道和自駕車旅游形成突破,以“生態+”彰顯特色,以區域合作提升魅力,探索形成從景點旅游邁向全域旅游的發展新模式,走出獨具青海特色的全域旅游發展之路。
(六)強化旅游社會功能,建成富民、幸福、美麗產業。繼續打造5-10個國家特色景觀旅游名鎮,5-10個全省特色景觀旅游名村,促進鄉村旅游發展,每年實施60個以上重點村旅游扶貧項目。通過開展鄉村旅游扶貧,拓寬貧困群眾增收渠道,帶動貧困人口脫貧,完成重點旅游扶貧任務,把青海建設成為特色鮮明、功能完善、品質卓越、游客滿意的西部地區有綜合競爭力的旅游目的地,將青海培育成市場秩序良好、服務效率和質量雙優的旅游區。把旅游業培育成為我省國民經濟的戰略性支柱產業和人民群眾更加滿意的現代服務業,青海轉型升級發展的新引擎、新動能,帶動群眾脫貧的富民產業,引領生態文明的美麗產業。
三、行動任務
牢固樹立大旅游大融合發展意識,不斷擴大供給,豐富產品線路,構建以點帶面、以線連片的旅游布局,推進全域旅游發展,講好青海故事,彰顯青海旅游魅力,夯實青海旅游產業發展基礎、搶占制高點、形成新亮點,重點推進實施十大行動。
(一)品牌旅游景區建設提升行動。打造10個影響力大、競爭力強的知名景區,力爭新增5家國家5A級景區,1-2家國家級旅游度假區,3-4家省級旅游度假區,扎實推進旅游名省建設。1.提升青海湖景區品質。2.拓展塔爾寺景區內涵。3.加快推進金銀灘—原子城創建國家5A級景區。4.加快推進祁連卓爾山·阿咪東索旅游區創建國家5A級景區。5.啟動茶卡鹽湖國家5A級旅游景區創建工作。6.提升互助土族故土園國家5A級景區品質。7.加快推進西寧市博物館群創建國家5A級景區。8.提升坎布拉景區品質。9.提升門源百里油菜花海景區品質。10.提升年保玉則旅游區品質。
(二)3000億旅游投資項目推進行動。1.核心景區、主題公園、旅游綜合體等重點旅游項目建設,共計投資1000億元。2.旅游交通、風景廊道建設等基礎設施項目,共計投資1000億元。3.旅游業發展的支撐體系建設,共計投資1000億元。(1)百個旅游景區點建設項目,整合投資200億元以上。(2)建設一批有山水依托、鄉土記憶的旅游名鎮名村,整合投資100億元。(3)大力推進鄉村旅游項目,整合投資100億元。(4)自駕車旅游服務體系建設項目,整合投資100億元。(5)旅游廁所、信息化建設等公共服務項目,整合投資100億元。2017年累計建成1000座旅游廁所。(6)加大旅游新產品新業態項目投資,整合投資200億元。建設以直升機、熱氣球、固定翼飛機等為依托的低空旅游項目。(7)大力推進旅游住宿、餐飲、購物、娛樂休閑等配套要素項目,整合投資200億元。
(三)生態旅游示范省創建行動。1.創建國家生態文明旅游先行區。2.堅持生態保護第一,科學適度開發原則,推進三江源國家公園生態體驗集約化、低碳化、綠色化。
3.全力做好“可可西里”申報世界自然遺產工作。4.推進實施全國生態旅游發展規劃(2016-2025)、青海省生態旅游發展規劃(2017-2025)。5.探索建立和完善旅游綠色發展機制。6.率先推進旅游綠色技術開發應用。7.率先實施旅游生態管制。8.推進節能減排示范點建設和推行旅游業能源管理。9.創新倡導綠色旅游消費。
(四)風景廊道及自駕車旅游示范省建設行動。1.實施《青海省三大旅游景觀道建設規劃》,加快推進祁連山風光帶生態旅游景觀廊道、青海湖人文旅游景觀廊道、黃河上游旅游景觀廊道建設,建成國家示范旅游景觀廊道。2.構建無縫對接、網絡立體化的全域自駕游交通服務體系。3.推動完善自駕車旅游租賃服務體系,形成“機場+落地自駕+異地租還”為特色的地接服務網絡。4.圍繞自駕游景觀廊道,統籌“通道+城鎮+景區+營地”的全域旅游要素建設。5.推進“自駕游+”,形成線路類型多樣、主題多樣、特色多樣的全域自駕游產品體系。6.加快建設青海自駕車旅游信息服務系統,以“智慧景區+智慧通道”強力推進移動互聯網的全域覆蓋。7.加強對青海自駕車旅游的管理服務。8.完善自駕車旅游發展的土地政策和相關支持。9.推動全省自駕游相關業態發展。10.制定自駕車旅游發展的相關法規標準。
(五)鄉村旅游扶貧富民行動。1.編制和實施鄉村旅游扶貧富民規劃。2.實施鄉村旅游基礎設施建設工程。3.大力推進旅游扶貧工程。4.大力推進旅游名村建設,打造一批精品鄉村旅游示范村。5.健全完善和實施鄉村旅游標準體系。6.建設鄉村旅游創業就業基地。7.推動鄉村旅游智慧化建設。8.提升鄉村旅游組織化水平。9.建立健全休閑農牧業與鄉村旅游人才培養培訓機制,加大教育培訓力度。
(六)旅游宣傳推廣與市場開發行動。1.創新市場營銷手段,拓展旅游客源市場。2.深度營銷“大美青海”。3.針對重點客源市場,創新市場營銷平臺。4.利用現代媒介,拓展客源市場覆蓋面。5.強化形象推廣,拓展入境市場。6.創新品牌節慶會展模式,增強節會旅游吸引力。
(七)旅游+發展推進行動。1.實施旅游與一產的融合,促進休閑旅游發展。2.實施旅游與二產的融合,促進工業與旅游業融合發展。3.實施“交旅融合”。4.實施“文旅融合”。5.實施“體旅融合”。6.以休閑度假為核心發展休閑旅游產業。7.推出高原特色養生休閑旅游產品。8.突出自然風光優勢,推出旅游攝影產品。
(八)淡季旅游促進行動。1.持續抓好冬春季旅游工作。2.加快冰雪旅游運動項目開發。3.做好春秋旅游產品設計。
(九)旅游服務質量提升行動。1.推進旅游服務質量標準體系建設。2.健全服務質量監管體系。3.打造誠信經營、文明旅游環境。
(十)旅游人才開發與智力支撐行動。1.實施“百千萬”人才計劃。按照“提升存量、整合全省、柔性共享、引進關鍵、激發活力”的原則,實施百名旅游領軍人才(高原精英計劃)、千名旅游英才計劃、萬名旅游骨干培訓計劃。到2020年,我省旅游企業家和高級管理人員等旅游領軍人才達到100名;以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能工巧匠等為載體,扶持旅游專業技術人才、能工巧匠傳承人等旅游特色人才1000名;離退休老專家、導游員、景區講解員等人才萬名;景區工作人員、農(牧)家樂經營者、酒店服務員、手工藝品生產者、特色產品銷售商、旅游車司機、歌舞表演者等各類旅游從業人才達到十萬名。2.加強與旅游院校、旅游企業合作,推進青海旅游職教集團發展。3.加強旅游人才開發與培訓力度。4.推進旅游志愿者隊伍建設。
四、保障措施
為切實保障提升行動取得實效,重點實施六項舉措。
(一)加強統籌領導
全省定期召開旅游發展大會,推動方案重點任務落實。各地區、各部門要將推進旅游發展提升行動作為青海省重要戰略工程,建立健全推動旅游發展工作機制,加強統籌領導,協調推進,建立目標管理制度,將旅游發展納入政府部門專項考核,定期督察。主要負責同志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將旅游發展納入年度重點工作。(各市州政府牽頭,省直各單位配合)
(二)加大資金投入
1.加大旅游專項投入。整合財政資金進行基礎性、配套性、先導性投入,省財政每年安排3億元省級旅游發展專項引導資金,通過政府引導基金、先建后補、業績獎勵、貸款貼息等方式,加大對旅游宣傳促銷、重點旅游景區基礎設施及配套服務設施建設、旅游新業態開發、旅游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鄉村旅游扶貧等項目支持力度。各地區要加大投入力度,按照預算管理體制改革要求,加強項目庫管理,健全項目預算審核機制,涉及財政政策和資金支持的,要與滾動財政規劃相銜接。
2.創新財政支持方式。遵循“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科學決策、防范風險”的原則,充分發揮青海省旅游產業促進基金作用,吸引更多社會資本投入,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過程中的決定性作用;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撬動作用,更好地體現政府政策導向性作用;搭建旅游資本運作新平臺,充分發揮青海旅游投資集團龍頭帶動作用;搭建旅游資源培育整合平臺,在政府與市場、國企與民企、本地與外地之間,通過對接交流、股權置換、兼并重組等多種方式培育和整合旅游資源;通過旅游產業基金、旅游資產證券化、PPP模式、上市籌措資金等手段,搭建旅游資本運作平臺;整合渠道資金,促使更多的社會資本和民營資本投入旅游客運業、休閑住宿業、特色餐飲業、景區游樂業、文化娛樂業和旅游商品業。
(三)加強政策扶持
1.強化金融扶持。加大旅游“全產業鏈”的信貸支持力度,創新旅游產業信貸產品和模式,創新旅游產業信貸產品和金融服務,創新旅游產業信貸擔保方式,優化旅游產業信貸業務,做好鄉村旅游扶貧貸款項目。大力支持符合條件的旅游企業上市掛牌融資,鼓勵引導旅游企業通過債券市場籌集資金,探索旅游企業通過引入基金等其他融資方式融資。深化旅游保險合作機制,積極培育和發展旅游保險市場。加大融資性擔保機構、小額貸款公司支持旅游產業力度,完善旅游產業外匯兌換服務體系。推動金融與旅游、文化深度融合聯動發展。充分發揮國開行青海省分行、農發行青海省分行的開發性和政策性金融優勢。建立銀企、銀政旅游項目開發合作機制。不斷加大旅游領域民間投資項目推進力度。做好鄉村旅游扶貧貸款項目。深化旅游保險合作機制。
2.開放旅游市場。建立公開透明的市場準入標準和運行規則,打破行業、地區壁壘,推動旅游市場向社會資本全面開放。鼓勵信譽度高的旅行社和旅游車(船)公司跨地區連鎖經營。積極培育壯大市場主體,推動優勢旅游企業實施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并重組,打造跨界融合的產業集團和產業聯盟。深化對外合資合作,完善國際國內區域旅游合作機制,構建務實高效、互惠互利的區域旅游合作體。圍繞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在區域合作機制框架下,制定有利于邊境旅游的出入境政策。在保障國家安全前提下,加快推進我省未開放地區合理有序開放,進一步促進人文交流和旅游業發展。
3.強化旅游用地保障。將旅游業建設項目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符合當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旅游項目,按建設時序及時保障用地。依法實行用地分類管理制度,多方式供應建設用地,支持使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建設旅游項目。明確重點片區規劃和重點旅游項目建設清單,完善準入退出、滾動管理機制。完善土地產權制度,探索建立農民利用集體土地參與旅游開發、分享收益的相關政策。
(四)構筑旅游安全保障機制
強化安全意識,落實安全責任,要完善旅游安全設施設備,加強安全保障措施,提高旅游保險保障水平;要完善旅游應急救援體系,構筑旅游安全保障網絡,堅守旅游安全底線;要建立旅游安全預警機制,強化重點領域和環節的監管,重點加強旅游景區旅游設施、旅游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管及自駕車旅游交通安全監管;重點推動建立政府救助與商業救援相結合的旅游緊急救援體系,鼓勵有條件的旅游企業建立專、兼職的緊急救援隊伍,將景區派出所或警務室建設納入景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加強景區內專職保衛機關建設,配齊配全安保力量,加大技防設施投入,積極探索利用公安、消防、武警等救援力量和專業化救援隊伍為旅游緊急救援提供服務的新機制。
(五)深化旅游改革
充分發揮各級黨委政府在推動旅游產業發展和打造旅游目的地工作中的主體作用。推進旅游綜合協調機制改革,著力構建旅游綜合性產業合力推動的體制機制。增強旅游行政部門的統籌協調和綜合監管職能,更好地發揮旅游業的融合作用和產業帶動作用。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成立旅游發展委員會,強化旅游業綜合協調管理能力。大力推進景區管理體制改革,推進所有權、管理權、經營權分離,完善利益分配機制,全面理順景區管理體制。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加快推動旅游綜合執法體制改革,設立旅游綜合執法局、旅游警察等。
(六)加強監督落實
各地區結合實際,落實本行動方案要求,研究編制本地區提升計劃實施方案,加強對計劃實施的統籌協調、跟蹤評估等。做好提升行動計劃任務的分解和督察落實,確定具體指標、完成時限和評價要求,嚴格建立并執行督察制度,責任到人,確保各項工作順利完成。
來源:中國旅游報